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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?

录入:宁海仁和会计培训学校  时间:2023/2/14
摘要: 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?宁海会计培训学校告诉大家职工有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租房、大修自住住房、离休、退休等情况的其中一种就可以提取。

   宁海会计培训学校,公积金提取的条件

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。住房公积金,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、城镇集体企业、外商投资企业、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,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。
  
  宁海会计培训学校今天要分享的是关于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什么?
  
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  
  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租房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  
  (二)离休、退休的;
  
  (三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  
  (四)出境定居;
  
  (五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
  
  (六)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;
  
  (七)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,且户口迁出本市的;
  
  (八)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,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;
  
  (九)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;
  
  (十)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,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;
  
  (十一)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(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"部门文件"栏目),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.
  
  依照前款第(二)、(三)、(四)项规定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.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职工的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;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.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,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,并出具提取证明.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.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;准予提取的,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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